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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"套批活动"属于"未批活动"!少点掩耳盗铃,多点合法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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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9-19 19:49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套批赛事,目前依然是很常见的活动举办方式。

其中关键节点还是很多的
一、审批环节(指导单位)
既然是套批活动,批文内容大多不存在问题(审批部门责任较小,是善意还是恶意自己判断)。
二、主办单位
套批活动,为什么不叫“套批赛事”,因为根本就没批。以“**扑克”,“国际扑克”为例,大陆不会批,批了的体育局就要担责。
在其他“赛事”(例如二打一等体育总局备案的赛事。)举办同时,举办了“国际扑克”活动。
如果被举报,直接违法。查证属实组织者有“刑责”风险,处罚看事实和态度,主动终止,积极配合,接受处罚等(如果您不是输多报警哪个,您已经晚了一步了,但还有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”。),参与者有“罚款”或“拘留”风险。
对于什么是事实到经营层面:
1、欺诈宣传 在批文赛事中宣传未获批文活动。(是否造成不良影响?轻,还可以在经济法范畴讨论。撒谎,骗人不良影响,都是刑责。
2、聚众**。 直接是刑法不涉及经济法。(只有先报案,主动自首,配合执法,减少社会危害等)
3、是否盈利。 (赔钱组织赌博依然违法,获利多会处罚重一些。)
三、承办单位
承办单位有一个特点,(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)承办单位是“服务单位”,比如提供场地,提供器材,提供设备等。而这些我们在分析“私人局”的时候提到过,端茶倒水,啤酒饮料矿泉水,是合法经营,所以并不承担主要责任,会承担一些场地器材“安全责任”。
云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(暂行),里明确提出。“谁审批(备案)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


四、主管单位
目前大多棋牌室性质的主管单位都是工商局。违法经营,工商局会有相应的处罚标准。最严重的是撤销执照。
体育总局在地方的赛事要么有国家级的批文要么有地方的批文(要是总局认可的)才能称为“赛事”。
云南的一些“套批活动”应该遵循的是下面的规定:
云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(暂行)

弟二章,弟十条。
套批活动属于未批活动。少点掩耳盗铃,多点合法经营。
以上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当您遇到司法问题,请查阅国家及地方法规,聘请律师或依法依规进行自我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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